105應屆畢業生注意事項
首先恭喜你們畢(結)業了,註冊組下列注意事項提醒:
一 畢業證書於畢業典禮當天發放,
請將畢業證書置於畢業證書夾中,以利保存。
畢業證書若發現有誤,請於6月14日前攜帶正本及兩吋證件照一張至註冊組換發。
若大學報到繳交畢業證書影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
請自行影印所需份數後,並攜帶畢業證書正本,於上班日至註冊組加蓋戳章。
二 領取修業證明書的同學,
(1)若經重修後達畢業標準,請於留意二中首頁註冊組網路公告,
於公告時間持修業證明書及兩吋證件照一張至註冊組換發畢業證書。
(2)若經重修仍未達畢業標準,可攜帶原修業證明書及兩吋證件照一張,
至註冊組換含重修後成績的修業證明書。
三 若重修後達領取修業證明書標準(達120學分)的同學,
請攜帶兩吋證件照一張至註冊組,換發修業證明書。
四 指考准考證於畢業典禮當天發放,准考證務請妥為保存,
考試時考生須憑准考證入場,如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
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全民健康保險卡),
向考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未帶證件者不予補發;
五 106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之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於6 月16 日公布,
大考中心網址(http://www.ceec.edu.tw)
請參加指考的同學注意考試地點。
祝 福 各 位 畢 業 生 ,鵬 程 萬 里 。
教務處 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