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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申請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6-11-08 ╱ 瀏覽人次:199 參加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擬自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同時取得本校學籍者
請於105年12月23日前提出合作計畫書至本校註冊組辦理,
將召開相關會議審議合作計畫書,逾時恕不受理。
擬自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同時取得本校學籍者
請於105年12月23日前提出合作計畫書至本校註冊組辦理,
將召開相關會議審議合作計畫書,逾時恕不受理。
最後修改時間:2016-11-08 PM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