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105年度第二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及辦法請參閱桃園市政府網頁。
轉知桃園市105年度第二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6-09-01 ╱ 瀏覽人次:344桃園市105年度第二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及辦法請參閱桃園市政府網頁。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9月19日(一)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表。
2.全戶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學生本人或監護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5.10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6.領據1份。
7.由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最後修改時間:2016-09-01 AM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