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三十一屆【聖壽杯】書法比賽辦法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市聖壽宮。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吳竹墨汁能藝企業有限公司、黃記筆墨莊、臻品筆墨莊。
四、比賽組別:
1.長青組(年滿六十歲以上人士)。
2.社會大專組。
3.高中組(年滿二十五歲以上之在學者,請參加社會組)。
4.國中組。
5.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6.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7.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五、比賽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
(一)初賽:(收件評審)
收件時間:一○五年三月十日至三月三十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未符規定之作品概不受理)。
收件地點:聖壽宮 (406)臺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二段56號 電話:(04)2239-0092、2239-2403
字體:不拘。
題目:各組限書寫:「作天難作四月天,蠶要溫和麥要寒,行人望晴農望雨,揉桑娘子望陰天」。
用紙及規格:自備宣紙,書寫一律四開手工宣紙(橫34cm、直69cm)由右至左直書,末行以小字落款,作品背面浮貼送件表(可以影印)。
(二) 複賽:(現場比賽)
1. 時間:一○五年五月一日(星期日)上午九時起。
2. 地點:聖壽宮(圖書館)
3. 題目:比賽當日公佈,比賽用紙由本宮提供,筆墨請自備。
4. 評審: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公正超然之五位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二、當日評選完成並公告。
5. 錄取名額:一、各組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
三、各組第四名、第五名名次依各組參加人數比率評選若干名。
四、凡參加複賽未入名次以上者,均為佳作。
五、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六、獎勵辦法:
組 別 名 次 |
長青組 |
社會大專組 |
高中組 |
國中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小低年級組 |
第一名(獎杯乙座) |
貳萬元 |
貳萬元 |
壹萬元 |
柒仟元 |
肆仟元 |
參仟伍佰元 |
參仟元 |
第二名(獎牌乙面) |
壹萬伍仟元 |
壹萬伍仟元 |
柒仟元 |
肆仟元 |
參仟元 |
貳仟柒佰元 |
貳仟伍佰元 |
第三名(獎牌乙面) |
壹萬元 |
壹萬元 |
肆仟元 |
參仟元 |
貳仟元 |
壹仟柒佰元 |
壹仟伍佰元 |
第四名(獎牌乙面) |
獎狀乙紙、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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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獎牌乙面) |
獎狀乙紙、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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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作 |
獎狀乙紙、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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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獎 |
每組第一名指導老師,各發頒給獎牌乙面,獎金壹萬元,一人同時榮獲數組指導獎時,合頒一面獎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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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參加複賽者,贈送紀念品。 |
備註:
一、本次比賽恭請臺中市林市長佳龍為大會會長。
二、比賽當日本宮備有素食餐點免費供應。
三、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及其著作權歸本宮所有。
四、未盡事宜,由大會隨時公佈。
五、初賽作品僅需一件,多交者以棄權論。
六、歡迎下載簡章,請按我下載(下載後請存於桌面再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