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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自費快篩醫院提供教育人員專案服務資料,請轉知相關人員參酌,請查照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健康中心 ╱ 公告日期:2021-08-25 ╱ 瀏覽人次:613主旨: | 檢送本市自費快篩醫院提供教育人員專案服務資料,請轉知相關人員參酌,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8月20日聯繫事項辦理。 |
二、 | 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之規定,學校工作人員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於醫療機構所做抗原快篩或PCR 檢測陰性證明。 |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1-08-25 AM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