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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09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21-03-02 ╱ 瀏覽人次:308 彰化縣辦理109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實施要點。
符合資格者,請於3月9日(二)放學前檢附以下申請表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書1份。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以A4紙張印製,須蓋本學期註冊章)。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
4.符合實施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書1份,例如當年度彰化縣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證明書。
5.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繳交申請書前1個月內的戶籍謄本)1份。
※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1-03-02 PM 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