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高中優質化及前導學校探究策略教與學工作坊
說明:
一、依據107年11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號1070131850號函修正之「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106年11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125887B號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協助教師了解並掌握能激發學生概念性思維的教學策略,落實概念為本探究的教室場景,強化高中課程與教學革新動能,促發高中學校教師精進能量,同時增進教師發展素養導向課程發展之能力,落實「以學習者為中心」課程理念,本校辦理「108學年度高中優質化及前導學校探究策略教與學工作坊工作坊」。
三、旨揭工作坊資訊說明如下:
(一)跨領域素養導向課程設計探究策略教與學工作坊(南區)
1、研習日期:108年12月23日(星期一)。
2、研習時間:9:00至17:00(8:30至9:00為報到時間)。
3、研習地點:臺南市私立光華高級中學B1會議室(台南市東區勝利路41號)。
四、參加人員:全國高中學校,每場限額30名。
五、此研習為高中學校素養導向課程發展種子教師之培養,希望協助學校素養導向課程發展之推動,歡迎各校有意願之老師報名參與(請勿推派實習老師參加)。
六、請各區域以參與對象為該區域學校為主之場次報名參與。若原區域之學校未參與額滿,則開放跨區參與。
七、為考量工作坊品質的需求及資源的充分使用,參與者須自行登記公(差)假及課務排代,且先確認無課務安排,再行報名。
(一)若已錄取,除替換學員及重大變故之外,恕無法同意接受取消錄取。
(二)請於工作坊一星期前致電或信件告知並提供理由(除臨時事件)。
(三)承辦單位會視提供之理由評估,若請假時程已過或理由不充足,恕無法同意接受取消錄取;若執意要取消錄取,將會影響貴校後續相關工作坊之錄取次序。
(四)因事前告知需先確認無課務安排再行報名,故課務排代問題無法視為取消錄取或是請假之理由。
(五)請老師務必出席及全程參與,若缺席或早退者,將會影響貴校後續相關工作坊之錄取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