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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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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轉安置高級職業學校綜合職能班實施計畫」

公告單位:特教組 ╱ 公告類別:最新消息公告日期:2017-12-28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2月27日北市教特字第10642644401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基於適性輔導原則,為協助就讀綜合職能班或特殊教育學
  校,於原安置學校有適應困難需轉變學習環境之學生,故將旨揭轉安置由原
  每年學度辦理改為每學期辦理並自106學年度起實施,期使臺北市有適應困
  難之高一學生於適時改變學習環境後能獲得較佳學習效果。
三、經預估106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綜合職能班高一缺額共計11名如下:
  (一)臺北市立松山工農(門市服務科):1名(智能障礙)。
  (二)臺北市立松山家商(門市服務科):1名(智能障礙)。
  (三)臺北市私立稻江護家(門市服務科):4名(智能障礙)。
  (四)臺北市私立惇敘工商(門市服務科):5名(智能障礙)。
四、申請方式摘要如下(詳見本計畫):
  (一)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由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並經校內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請,另就讀外縣市學生須由該縣
    (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函文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現就讀臺北市公私立高職綜合職能班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一年級
      之學生。
    2、現就讀外縣市高級中等學校綜合職能班或特殊教育學校技術型高中
      部一年級且設籍臺北市並有實際居住事實之學生。
  (二)繳交申請資料:請學生家長及學校備齊資料,由學校彙整並先自行完成
    檢核後,於107年1月10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臺
    北市立啟智學校(臺北市北區特教中心),俾提送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會鑑輔工作小組審議。
五、旨揭轉安置結果於107年1月下旬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http://www.doe.gov.taipei/)及臺北市立啟智學校(臺北市北區特殊教育資
  源中心)(http://nse.tpmr.tp.edu.tw/xoops25/)網站,並函知申請學校。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7-12-28 PM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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