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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07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辦法。
新竹縣107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8-10-05 ╱ 瀏覽人次:110新竹縣107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請參閱該獎學金辦法。
(請參閱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頁 http://doe.hcc.edu.tw/files/11-1120-27-1.php 公告)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表件,於10月15日(一)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受理。
1.申請書1份。
2.前學期成績單1份。
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足資證明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
4.清寒證明1份。
※本獎學金訊息以新竹縣政府公告為準。繳交之申請表件不論是否獲獎均不予退還。
最後修改時間:2018-10-05 AM 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