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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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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辦公紀律,重申不得於辦公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及不得利用公物資源從事與公務無關之情事。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4-06-04 ╱ 瀏覽人次:1072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5月2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30060117號函規定:
 為維護辦公紀律,重申不得於辦公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及不得利用公物資源從事與公務無關之情事。
請本校同仁確實遵守。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4-06-04 AM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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