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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已開始受理申請,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已開始受理申請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6-02-16 ╱ 瀏覽人次:252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已開始受理申請,
申請資格請參閱申請辦法。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以下證件於3月1日(二)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一、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書1份。
二、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四、戶口名簿影本1份。
五、在學證明1份。
六、切結書1份。
七、學生本人印章(印領清冊核章用,核完章後歸還)。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網址:http://www.rel.org.tw/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6-02-16 AM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