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應邀赴韓國教育旅行參訪交流實施計畫 (教育人員團)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
承辦單位:國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承辦學校)
協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外交部
三、日期:105年3月7日至3月12日,共6天5夜。
四、行程(依韓方安排):學校文教機構參訪、教育交流座談、特色文化古蹟歷史建物巡禮與體驗等。本項邀訪為團體行程,團員應依邀請單位安排,全程參與活動,不得任意離隊或要求個人行動。
五、團員:20名,成員及遴選:
(一)本署代表人員1名:由本署指派協調參加。
(二)校長17名(含各教育局處推動教育旅行相關人員):請承辦學校辦理報名相關事宜,後由本署籌組審議小組召開遴選會議,依下列優先順序遴選後,遴選結果由本署核定後公布:
1.105、106年規劃(補助)赴韓國教育旅行學校(教育局處)。
2.104年曾接待韓國來臺教育旅行學校(教育局處)。
3.熱心推動臺韓教育旅行學校(教育局處)。
4.若報名人數過多,以103年度及104年度未曾參加者優先。
(三)承辦學校隨團工作人員2名。
六、經費:
(一)參訪者機票及在韓食宿、交通由邀請單位負擔。參訪者自付零用、購物、護照費用,保險費由參訪者於國內自行付費加入旅遊保險,以保障自身安全。
(二)行政費用由本署補助。
七、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臺韓雙方相關規定辦理。
報名及填表說明:
一、請至http://travel-edu.com.tw網站下載專區或最新消息區下載表格。各欄位請務必詳細填寫。
二、本表請務必於104年12月4日(星期五)下班前(逾期恕不受理),以電子郵件寄至下列信箱:traveledu@whsh.tc.edu.tw,並來電(04)2312-4000轉115或直撥(04)2312-0266,向國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