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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徽章設計徵選簡章」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訓育組 ╱ 公告日期:2015-09-14 ╱ 瀏覽人次:242說 | 明: | ||||
一、 | 為徵求融合教育及志願服務意涵之圖稿,以作為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之金、銀、銅質獎徽章樣式,特辦理本徽章設計徵選活動。 | ||||
二、 |
徵選活動概要說明如下: | ||||
(一)參賽資格:全國高級中等以上在學學生。 | |||||
(二)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04年9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 | |||||
(三)徵件主題:設計意象之徽章圖稿能展現「教育」與「志願服務」精神及理念。 | |||||
(四)徵件方式:於上述期間內,將作品設計圖、活動報名表、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得獎人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在學證明,逕寄至本部青年發展署報名,並在信封封面加註「教育業務志願服務徽章設計徵選-參賽者姓名」。 | |||||
(五)獎項及名額: | |||||
1、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 | |||||
2、第二名:1名,獎金1萬元。 | |||||
3、第三名:1名,獎金5千元。 | |||||
4、佳作:5名,獎金2千元。 | |||||
(六)評審方式及標準: | |||||
1、評審方式:青年署就參賽者所送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合格者進入複審;複審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複審。 | |||||
2、評分標準:設計整體性40%、主題意涵30%、美感及創意表現30%。 | |||||
(七)得獎名單公告:於104年10月15日前於青年署官網、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及粉絲專頁公告得獎名單。 |
最後修改時間:2015-09-14 AM 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