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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4年上半年原住民學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15-05-08 ╱ 瀏覽人次:544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4年上半年(103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已開始受理申請,
該獎學金相關資訊請參閱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最新消息」。
申請條件請參閱附件「發放作業要點」。
符合資格欲申請該獎學金之同學,請於5月21日(四)前備妥以下表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書:填妥資料,並貼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生本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且需有原住民身分註記,影本請寫上「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10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4.切結書。
5.領據。
6.申請清寒獎學金者,須檢附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若無低收、中低收證明,但符合該獎學金發放作業要點之「家境清寒標準」第2項至第6項者,
則需請導師核實填具「家庭狀況訪視表」。
若無低收、中低收證明,但符合該獎學金發放作業要點之「家境清寒標準」第2項至第6項者,
則需請導師核實填具「家庭狀況訪視表」。
該獎學金相關資訊請參閱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最新消息」。
最後修改時間:2015-05-11 AM 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