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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9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二中公佈欄
張貼人:註冊組 ╱ 公告日期:2021-03-09 ╱ 瀏覽人次:316 新北市辦理109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09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 申請標準:
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
◆ 符合資格之同學,請檢附以下表件,於3月24日(三)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表件不全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暨領款收據1份。
二、109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
三、區公所核發之110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份則免附)。
四、戶口名簿影本1份。
五、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1-03-09 AM 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