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輔導夥伴培訓
為辦理本市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輔導夥伴培訓,請推薦貴屬符合資格之教師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本市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9734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詳細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109年7月27日(星期一)至7月29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二) |
研習地點: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日新樓3樓圖書館閱覽室(清水區鰲峰路250號)。 |
(三) |
研習資格:本市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具備「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者。 |
(四) |
報名方式:請教師填妥附件之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學校審核並推薦(請校長核章)後,於109年7月10日(星期五)前以掛號寄送至本市教專中心(407022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請協和國小代轉,郵戳為憑),本局將另函通知報名結果。 |
三、 |
研習注意事項: |
(一) |
本研習為資格訓,參與培訓教師須全程參與方可取得輔導夥伴資格;若各課程若有遲到、早退合計15分鐘以上者,該課程視為缺課,將無法核予研習時數及取得輔導夥伴資格。 |
(二) |
研習當日各辦理學校開放校園停車,為停車空間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研習場地。 |
(三) |
為響應環保,所需文具、水杯及餐具敬請自備;另為響應防疫新生活運動,請落實自我健康防護、配戴口罩及配合研習學校防疫措施。 |
四、 |
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 |